产妇跳楼事件,医生该听产妇本人意见还是家属意见?
一般来说,产妇临产前,医院都会要家属(丈夫)签署《手术知情同意书》,即经过医生的解释,充分了解了本次手术的方案和可能的风险,而后在知情的前提下,同意医生为我的家属进行手术。而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二选一的决策时,医生也都会以家属(丈夫)的决定为依据。
近日,一产妇在榆林因疼痛难忍欲剖宫产遭拒后跳楼***,引发家属与医院之间的信任危机。家属坚称医院拒绝顺产,而医院则反驳。这起事件不仅牵涉到生死责任的划分,也揭示了现代家庭和医疗伦理的复杂交织。死者为大,但家属与医院的声明相互矛盾。
据此,产妇是否手术,决定权在产妇,不在家属。医生有建议权,本人有决定权。在本案中,医生已建议手术,本人也强烈要求手术。如果这时医生因家属不签字,拒绝手术,就的确有过错。二 但上述医院发表的声明显示,产妇本人曾与医院签订了《授权书》,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。
院方发声明:家属拒绝剖宫产导致 9月3日,榆林市第一医院通过官方发布名为《关于产妇马xx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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